重慶市長壽晏家街道辦事處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
在建違法建筑有獎舉報辦法》的通知
晏家發〔2017〕185號
各村(居),街道各部門: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在建違法建筑有獎舉報辦法》已經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辦事處研究同意?,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
在建違法建筑有獎舉報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群眾參與違法建筑整治工作,加大對在建違法建筑的整治力度,結合晏家違法建筑整治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街道范圍內對在建違法建筑首次舉報的獎勵,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的在建違法建筑,是指未經用地或者規劃許可正在建設的建(構)筑物,包括經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或者取得房屋產權證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
舉報的違法行為已被立案查處、有效處置或職能部門已掌握的,不適用本辦法。被舉報的在建違法建筑被查處且已有效處置完畢,再次涉嫌違法建設的,可以繼續舉報,經查證屬實,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舉報人可以采取來訪、電話方式舉報。舉報電話:40711271、40711221。舉報人舉報時,應提供被舉報違法建筑的基本信息(地址、部位、時間等),以及舉報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等。
舉報事實不清、對象不明或經核查不屬實的不予獎勵;舉報人不提供姓名、聯系方式的,不予獎勵;舉報失實的不獎勵。
第四條 晏家街道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 (以下簡稱“建管辦”)統籌全街道在建違法建筑舉報案件的受理、核查、審定、獎勵等工作,并按照在建違法建筑臺帳管理的要求進行登記。
(一)受理。建管辦對舉報內容按要求進行登記,1個工作日內將受理的舉報內容移交違法建筑屬地村居進行核查。
(二)核查。屬地村居對舉報的違法建筑情況進行核查,自交辦之時起24小時內反饋至建管辦。
(三)審定。建管辦根據核查情況,比對違法建筑數據庫,5個工作日內審定是否符合獎勵條件,并告知舉報人領取獎金有關事宜。
(四)核發。財政所負責在建違法建筑舉報獎金核發、票據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五條 在建違法建筑有獎舉報實行“一件一獎”原則,對核查屬實的,按每件200元人民幣的標準予以獎勵。舉報人可以選擇領取現金、銀行轉賬、話費充值等三種方式領獎。
兩名及兩名以上的舉報人聯名舉報的,由署名排首位的舉報聯系人或其書面委托人領取獎勵。
第六條 屬獎勵情形的,舉報人接建管辦通知時,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領獎,并根據選擇的獎勵方式提供材料。
舉報人選擇領取現金的,憑身份證原件等材料到財政所領獎;舉報人因故無法領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領,代領時,提供委托書、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等材料;舉報人選擇銀行轉賬的,提供開戶行、戶名、銀行卡號;舉報人選擇話費充值的,提供需充值的手機號碼。
因舉報人自身原因未領取或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七條 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舉報信息應嚴格保密,不得對外公開。違反規定的,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條 串通他人惡意騙取獎勵資金的,不予認定,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置。
第九條 本辦法由重慶市長壽區晏家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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