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905W/2024-00003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統計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發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慶市長壽區統計執法隊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統計普法以及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2.負責統計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
3.負責統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相關事宜;
4.負責統計違法行為舉報的受理及回復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下屬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21.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1.5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21.50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增加121.5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21.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1.31萬元,教育支出0.6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7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86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21.50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6.50萬元,項目支出增加5.0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1.5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50萬元,比2023年增加121.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0萬元,比2023年增加116.5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起本單位獨立開展財務預決算工作,上年無獨立數據,導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等;項目支出5.00萬元,比2023年增加5.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起本單位獨立開展財務預決算工作,上年無獨立數據,導致項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統計普法以及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等重點工作。
區統計執法隊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00萬元。其中:一般項目1個,涉及資金5.00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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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霞,聯系方式:023-4024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