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長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
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長壽區商務委員會
關于開展夜市經濟創業補助工作的通知
長壽人社發〔2023〕118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全力促發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57號)精神,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助力夜市經濟提質發展,支持創業帶動就業。結合我區實際,決定開展夜市經濟創業補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象范圍
(一)申報主體
入駐長壽區政府創建規劃的5條夜市街區(時代中心、金科美鄰匯、圣天公園、協信廣場、書香雅苑),且合法從事夜市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靈活經營“攤主”。
(二)申報條件
1﹒截止申報當月,申報者應年滿16周歲;
2﹒與夜市街區運營機構簽訂攤位租賃合同且攤位經營1個月及以上時間(按攤位租賃合同期間內實際經營期限計算)。
(三)補助時限
經營期限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內。
二、補助標準
符合申報條件的對象,以攤位為單位給予500元/戶/月的創業補助。
三、申報程序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于每月20日前(最后申報時間不超過2024年10月20日),通過長壽就業創業微信公眾號向區人力社保局申報,并提交下列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
1﹒《長壽區夜市經濟創業補助申請表》(附件);
2﹒本人身份證;
3﹒場地租賃合同;
4﹒租金繳納費用憑證(享受免租金待遇的,提供免租材料);
5﹒持續從事夜間經營的佐證資料(每月任意10天以上帶日期經營活動場景水印照片)。
(二)審核。夜市街區運營機構對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費用憑證和經營活動的真實性線下初審,區人力社保局于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者上傳到長壽就業創業微信公眾號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核。
(三)公示。審核通過后,按規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區人力社保局向區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于20個工作日內劃撥到申請人賬戶。
四、工作要求
落實夜市經濟創業補助政策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支持就業創業的重要舉措,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業務經辦效率,健全完善基礎臺賬。在確保應享盡享的基礎上,嚴把政策審核關,加大督查力度,區人力社保局和區商務委采取電話核查、實地調查的方式抽查相關資料、實際經營狀況的真實性。對有虛報冒領、騙取套取等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由區人力社保局依法追回相應補助資金,并由區商務委依法追究夜市街區運營機構相關責任;對情節嚴重及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附件:長壽區夜市經濟創業補助申請表
附件
長壽區夜市經濟創業補助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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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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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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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就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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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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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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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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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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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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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以上申報事項及提供的申報材料屬實,無違法亂紀行為并愿意承擔因提供虛假信息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
申請人: 年 月 日 | |||||
夜市街區運營機構意見 |
申請人系入駐 街區商戶,經營情況屬實,提供的申請資料真實有效。 經辦人: (蓋章) 年 月 日 | ||||
區商務委審核意見 |
經辦人: (蓋章) 年 月 日 |
區就業和人才中心審核意見 |
經辦人: (蓋章) 年 月 日 |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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