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7103/2023-00356 | [ 發文字號 ] | 長發改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發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3 | [ 發布日期 ] | 2023-09-13 |
重慶市長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2022年采暖季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區內各燃氣企業:
根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2年采暖季中心城區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2〕1435號)精神,以及上游供氣企業調整重慶市天然氣門站價格情況和我區居民、非居民天然氣上下游聯動機制,經區政府同意,現就2022年采暖季我區經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暖季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執行時間
(一)居民用氣
采暖季期間,我區居民及低保用戶、特困人員用氣、執行居民類用氣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和部隊食堂用氣銷售價格不作調整。居民天然氣一、二、三階梯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2.039元、2.379元、2.719元執行。低保戶和特困人員生活用氣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1.96元執行。執行居民類用氣價格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部隊食堂等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2.209元執行。
(二)CNG原料氣、車用CNG用氣
采暖季期間,我區經城市燃氣企業轉供的CNG原料氣、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本次不作調整。CNG原料氣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2.576元執行。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質量計算為每公斤5.420元)執行。
(三)工業、商業、集體用氣
為緩解疫情對工商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延后2個月執行采暖季最高銷售價格。即我區2022年11月、12月工業用氣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2.558元執行,商業、集體用氣最高銷售價格仍按現行每立方米2.718元執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業用氣最高銷售價格每立方米由2.558元調整為3.082元,商業、集體用氣最高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2.718元調整為3.242元,每立方米上調0.524元。
二、切實維護市場穩定
天然氣價格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執行時間追溯、氣費清算結算,確保政策落實到位。燃氣企業要加強供需銜接,保障用氣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天然氣市場供應平穩運行和價格政策平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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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5月10日